回家

1987 年我來到美國華盛頓 DC 唸書,開學的第一天, 就認識我先生蕭志明,是大兩屆的法律系學長。1989 年畢業後,我到紐約工作,也在那裡考律師執照。
1991 年結婚,又搬回到 MD/DC。1993 到 1995 年,兒 子,女兒相繼出生,我和我先生合開了一家律師事務
所,一起工作,日子過得很簡單,很幸福。 只是,
我心裡常常想著,這麼幸福的日子,什麼時候會結束 呢? 總會結束吧? 總有一天吧? 那麼,是什麼時候呢?
但是,常常想到這裡,就不再去多想了,只是沒有想 到,那一天會來得這麼快…

2004 年 1 月 21 日 (那天是中國農曆除夕) ,我們全 家坐着 Disney 郵輪來到 Mexico 海邊。我先生帶著 兩個孩子,坐水上摩托車,他告訴我在海灘等著,20 分鐘以後回來就輪到我了。我在海灘上躺著,好幸 福,好像在天堂一樣,而那個海灘的名字也是“天堂 (Paradise) ”。

不久,我隱隱約約聽到了一陣陣孩子的哭聲。往那邊 一看,看到有許多人圍著,不曉得在看什麼,於是我 就走過去,我心裡面想,“哎! 不曉得又是哪一家發 生意外了?” 結果,當我越走越近的時候,發現哭的 竟然就是我的孩子! 再走更近的時候, 發現人們圍著 看的就是我的先生! 原來,他們的水上摩托車被撞了!

救護車把他們三個送到醫院急救,我因為趕不上救護 車,就叫了計程車。在等計程車的時候,撞了我先生

的年輕人,大概約有 20 來歲,看見我,哭著走向 我,兩腿發軟,一直告訴我,他很抱歉! 他非常抱歉! 我心裡面也非常難過,但不曉得哪裡來的一股勇氣跟 衝動,我就抱著他,哭著說,“我原諒你了! 但是請 你以後不要再這麼粗心了,好嗎?”

計程車把我載到醫院,看到我兩個孩子,一個斷了左 手,一個斷了右手,都包紮好了,在小房間睡著。我 先生正在急救當中,我在小房間裡面等著,站也不 是,坐也不是,真不知要怎樣才是,於是我就走到窗 戶旁邊,做了一個禱告,那是我人生第二次的禱告。 那天晚上,神雖然聽了我的禱告,但卻沒有按照我的 意思成就,我先生…走了!

第二天早上,孩子醒來,我對孩子們說,“媽媽帶你 們回家! ”當時心想,地球如此之大,但是我的家在 哪兒呢? 沒有我先生的的家,只不過是一棟房子 (house, not home) 罷了!

回到美國以後, 在我先生的辦公室,看到牆上掛著他 的律師執照、畢業證書、獎狀等等,如今全都變成一 張一張可以回收的纸了!甚至,我心裡面想,現在對 他而言,銀行的存款也都只是數字罷了!

辦完了我先生的喪事之後,心中有一股力量, 催逼我 要帶孩子回家,而我知道,那個家就是教會,所以我 就帶著孩子跟從台灣來陪我的媽媽,一起去找教會。
那麼,為什麼會有一股力量,催逼著我回家呢?原來 在大一的某一天中午,在普一台風社聚會,大家討論 著,“你從哪裡來? 你要往哪裡去? 你人生的目的是 什麼?”等等的問題,討論討論著,當然沒有答案。 於是,我就到普一對面草坪的榕樹下躺下休息。

不久,有一個校園團契姐妹,來向我講耶穌。她告訴 我,耶穌有我所有問題的答案,問我想不想知道? 我 說“我想”。她又說,那妳必須先做一個禱告,邀請 耶穌進入你心中,祂就會不斷地向妳說話了。我說, “好”,心裡想,反正“It doesn’t hurt to try!” 接著她又說,那在做這個禱告之前呢,妳必 須要向耶穌承認妳所有的罪,並且請耶穌原諒妳的
罪。這下子,我面有難色了,心裡想,罪,我哪有?! 她繼續說,這個罪並不一定是指我們觸犯法律,刑 法,殺人放火等那些比較嚴重的罪。這樣好了,讓我 發明一個字,我們一般的”罪”怎麼寫? 那麼我就在 這個字的左手邊加一個豎心旁,這個新的字呢,就代 表我們的不完美。現在讓我來問妳幾個問題:“怡 人,從小到大妳有沒有說過謊?”我說, “有”; “有沒有生氣吵架過?” 我說, “有”;“有沒有騙 人過?” 我說,“有”;“打人?”“有”;“忌 妒?”“有”… 哎呀!我都有! 她接著說,“這就是 我們人的不完美,但是,耶穌是神,一個百分之百完 美聖潔的神。妳若要一個百分之百完美聖潔的神住進 妳心中,妳當然要請祂先原諒妳的罪囉! ”我就說, “按照這個定義的話,我承認我是一個有罪的人!”

於是,這位姐妹帶領我禱告,邀請耶穌進入我的心, 赦免我的罪,並且作我的救主。

主耶穌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 尋找,就尋見; 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從那天起,耶穌就進入我的 心了,只是很慚愧,我一轉身就忘了! 然而, 耶穌始 終沒有忘記我, 祂還藉著同學淑美,帶我去參加法 學院團契、教會、參加她的洗禮,只是我懵懵懂懂, 臉上依然蒙著厚厚的帕子。但是,感謝神,因為這 些,後來我經歷人生風暴時,在第一時間,就想到要 回家!

如今,我為這些苦難感謝神,不是我不愛我先生了, 或是我不難過了,而是因為我知道,正是這些苦難把 我帶回神的家。我不再孤單,因為有神與我同在。神 也是要我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守住 這身分。而神也是我隨時的幫助,幫助我做好在這世 界上,祂所給我的每一個角色: 母親,女兒,姐妹, 朋友 …,就是在工作上也是如此。

我常常喜歡分享的是:

這一生最遺憾的是:沒有早一點認識主! 這一生最慶幸的是:我認識了主耶穌!!!

真心希望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夠找到,而且擁有這一生 最美的祝福:認識 主耶穌!

(編者按:作者在馬利蘭州的蓋城華人宣道會聚會, 也是編者的中學同學。)